综投网(www.zt5.com)1月10日讯
进入2019年以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将由3500元提升到5000元。这对于很多纳税人来说,就意味着未来的实际收入会有所增加。现在,大家都很想知道2019年新个税税率表是什么样的。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最新情况。
2019年新个税税率表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新个税速算扣除数
1、应纳税所得在3000元以内,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2、应纳税所得在3000-12000元之间,包括120000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3、应纳税所得在12000-25000元之间,包括25000元,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410元;
4、应纳税所得在25000-35000元之间,包括35000元,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2660元;
5、应纳税所得在35000-55000元之间,包括55000元,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410元;
6、应纳税所得在55000-80000元之间,包括80000元,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7160元;
7、应纳税所得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5160元。
以上,就是2019年新个税税率表,希望能对广大纳税人有所帮助。
2018.10.1: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每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来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2019.1.1: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发放,可以除以12,分摊到每个月份分别计算税率,并且不计入2019年年度综合所得;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发放,不能除以12分,摊到每个月份那个分别计算税率,应计入2019年度综合所得,合并纳税。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前汇算清缴。
1、纳税人新定义
本次修正前的个人所得税法:有两类纳税人,但没有明确作出概念上的分类,属于“有名无实”。
2、所得分类变更后的新型税制
综合(劳动)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以上四项所得作为综合所得,居民个人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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