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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公积金最新消息:中央定调公积金不取消 50城公布调整方案

本站整理 2020-07-03 11:19

  5月18日晚,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在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明确提到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意味着,中央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废除之争确定了基调:住房公积金制度或迎来一轮改革,而非废除。

  下半年各地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迎来了新一轮的调整。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超过50城公布住房公积金调整方案,上调了缴费基数上限的城市占据绝大多数。专家表示,缴费基数的上调表明制度受到大众欢迎,但投资效率低下,统筹层次偏低等缺陷制约着住房公积金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改革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

  多城上调存缴基数上限

  日前,深圳市发布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的通知明确,7月1日起所有单位可根据职工2019年工资情况为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调整后的存缴基数不得超过2019年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1938元,2019年为27927元,上调幅度高达4011元,下限则与2019年相同,为2200元。

  除深圳外,海南省三沙市存缴基数上限上调幅度也超过4000元。2020年三沙市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为25596元,相较2019年的21351元上调4245元,为目前城市中最大调升额。多数城市上调额度在1000元-2500元之间,存缴基数上限普遍按照上一年度该地区平均工资水平的3倍计算。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上调缴费基数上限表明该地区去年全年的平均工资在上升。而大多数城市仅对存缴基数上限做出上调、下限则保持不变也表明,老百姓(93.840, -0.86,-0.91%)和地方政府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喜欢和认可。“尽管在疫情期间,老百姓的收入受到了明显的影响,但住房公积金存缴上限仍出现了上调,充分证明老百姓对于这一制度的青睐。”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也表示,住房公积金作为我国城镇职工的一项社会保障福利,具有住房保障和补充养老的双重功能,但不可否认的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非常明显的缺陷和矛盾,亟待解决。

标签: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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