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关于标的资产的财务情况
根据公告,三一汽车金融2017年、2018年、2019年1-10月的净利润分别为215,331,638.75元、178,043,617.11元和83,942,563.50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标的公司的应收账款为9,139,473,095.89元,且标的公司2017、2018年度的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67,988,545.32元和-42,753,508.40元。转让方三一集团承诺,若该应收账款因质量或回款风险受到损失,将对损失部分予以补足,即未来上述标的应收账款中的任何一笔按照标的公司的财务制度进行核销,转让方应对相应的应收账款以现金方式向受让方予以补足。请公司补充披露:
3.结合标的公司的收入及成本费用的具体构成,说明2019年以来标的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的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在此基础上分析标的公司的盈利稳定性,并充分提示风险。
4.标的公司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前十大应收对象及其关联关系、账龄分布、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核销条件,以及核销是否需要经双方同意等。
5.标的公司2017、2018年资产减值损失为负的原因,当期计提减值的情况和依据。
6.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新增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63,422,036.53元的原因、存放同业款项从2018年末的922,552,462.28元降至60,160,648.73元的原因、拆出资金435,000,000元的形成原因及拆借对象、期限等相关情况,以及公司贷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降为0的原因及合理性。
三、 关于本次交易的估值
根据公告,本次公司对标的资产的评估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增值率58.69%。请公司:
7.结合市场法评估的具体过程、参照物选取标准、同行业可比交易情况等,具体说明评估溢价的合理性和评估假设选取的依据。请资产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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