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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P2P行业发展将冲进沼泽地

综投网 2017-02-10 10:52

P2P行业发展

  2016年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一年的关于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行动,并于2016年10月13日向社会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整个专项整治行动大概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摸底排查工作,各个部委及地方政府通过走访、座谈、舆情监控及监督举报等渠道了解互联网金融整体的风险状况,计划于2016年7月底完成;第二阶段是清理整顿、现场排查工作,地方政府部门对从业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掌握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分类处置,计划于2016年11月底完成;第三阶段是验收总结工作,根据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整治情况,形成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意见,计划于2017年3月底完成。那么实践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已进展到何种程度?距离计划截止期限不到一个月,整治行动取得的效果又如何?目前尚没有确凿的数据或结论公布。但就实际工作中了解的情况看,截至2016年12月,全部整治活动已进行到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是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重头戏,甚至称得上最难的攻坚战,无论基于监管还是平台运营。据央行负责人介绍,本阶段的任务是在第一阶段摸底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全国初步确立清理整顿阶段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标准,各地将根据重点分批次检查、整顿。因此,我们认为在第二阶段网贷行业既不会出现如“e租宝”、“大大”、“中晋”等大事件集中发生,也不会像很多专家预估的立即会正本清源,行业在混沌之态下进一步深入沼泽区。

  究其根本,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1.平台的分化及弱平台自身的犹豫和进退维谷

  2016年网贷平台无论是因为自身运营的因素还是监管整治的结果,行业加速分化,国资、银行、垂直等有背景、资金、资产端有优势的良币获得发展空间,而大量中小型普通平台进入“互联网金融的寒冬”,行业分化严重。对于大量普通网贷平台而言,一方面在全面清理整顿的压力下,特别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贷规定”)出台后,众多网贷机构既要面临合规运营需要承担的巨大成本又要在难于舍弃、欲罢不能的矛盾中艰难前行,随着2017年整治行动时间窗口的进一步临近,这种纠结愈加明显,无论政策的力度严与宽,更多平台必然在沼泽地中主动或被动地做出抉择,转型或退出甚至会强于2016年。

  2.资产端不良处置的延迟

  借贷关系在网贷平台建立以后,在贷款到期发生资产端逾期违约事件后,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延迟现象。例如,一笔交易在2015年12月份达成,借款期限为一年,则债务于2016年12月到期。除去网贷平台需刚性兑付的情形外,如果资产端借款方在债务到期日出现违约,网贷平台按照借款协议要求为出借方实现债权,此时则会出现履行延迟。尤其是司法手段介入时,其债权实现周期必将会面临延迟。而大量的违约事件集合起来必然形成对网贷行业的巨大影响力。同时,该影响力必然会给整治行动及监管措施的落实产生反作用力,进而影响整个整治行动时间表的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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