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要求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公开透明,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及时结算。目前,全市7个县区已经100%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市各县(区)和乡镇(街道)医保定点医院均已纳入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范围,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可出院时一并结算医疗救助部分的费用,个人仅需支付自负部分。
不少患有特殊病情的人在得到基本医保报销后,“政策外”自付花费仍较大。市民政局表示,目前已多次与市人社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沟通协调,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拟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融合保障,力争2017年底前出台困难群众“政策外”住院费用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据介绍,这项政策除了推进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与基本医保结算无缝对接,还将充分利用惠州市医疗救助资金结余较多的有利条件,对困难群众年度内“政策外”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按50%比例予以救助,最高救助不超过3万元。
【相关问答】
网友:我家共有4口人,我每月有3000元工资,但老婆身体病弱在家休养,没有收入,两个孩子读小学,生活困难。我们家能否申请低保?
惠州市民政局:根据你叙述的家庭情况,结合我市目前低保标准:月人均收入610元,你家不符合纳入低保的条件。你家虽然不能纳入低保,但家庭人均收入较低,且负担较重,如遇家庭必要支出突然增大,导致生活困难,在符合条件时可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临时救助,以解决暂时生活困难。
网友:我家从2014年6月起批准为低保。惠州市2016年低保标准为610元,为什么我家每人每月只拿到310元低保金?
惠州市民政局: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也就是说,实际发放的人均低保金是按我市低保标准减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确定。你家月人均低保金为310元,是按我市低保标准减去你家核定的月人均收入300元计算的。如家庭月人均收入为300元,低保标准为610元,则该家庭拿到的低保金等于(610-300)×家庭人数。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可以按照分类施保办法,适当提高救助金额。
网友:我们村有一个70岁老人,独自一人生活。其有两个女儿,均已外嫁,经济条件还可以,但对其母亲赡养不足,每个月只各给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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