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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特聘教授:缴纳社保超20年应就地落户

本站整理 2020-09-15 14:54

  摘要: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陆铭表示,下一步应当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尤其是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要加快速度。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我也建议,“十四五”期间要加快对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特别是在城市里长期居住、稳定就业人群的落户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其中,第一步就是让长期在城市中居住和就业的这部分人群,比如能提供20年社保缴纳证明的人群落户。在推动长期就业和居住的外来人口加速落户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大幅降低落户门槛。

  8月2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并发表讲话。习近平表示,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陆铭参加了上述座谈会,并发言。近日,陆铭向记者分享了他在座谈会上的观点,并就户籍制度改革、贫富差距缩小等问题给出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户籍制度怎么改,用什么方式,什么样的速度?

  陆铭认为,一个人在哪里就业,在哪里居住,就在哪里纳税,也就应该在城市中享受平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今天在城市里集聚的人口中30%都是没有本地户籍的外来人口,但是当地公共服务大量短缺,下一步应当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尤其是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要加快速度。其中,第一步就是让长期在城市中居住和就业的这部分人群,比如能提供20年社保缴纳证明的人群落户。

  “中国走大城市化发展道路,在集聚中走向平衡。”陆铭认为,不同城市之间的“平衡”实际上是人均GDP人均收入或者生活质量的平衡,因而经济发展可以走上一条被称之为“在集聚中走向平衡”的道路,其中集聚强调经济效益,平衡意味着实现人均意义上的平衡发展。

  谈及城乡与居民收入差距问题,陆铭强调,在解决需求和供给在空间上的错配问题时,从总量上看,的确会出现“富的城市越富,穷的城市越穷”的情况。但是,城市不应当把人口流出认为是一个绝对负面的情况,不应通过阻止人口流出解决贫富差距问题,而是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将发达地区挣的钱通过中央税收转移到中央,再补贴到欠发达地区,投入到当地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有助于改善生活质量的基础公共服务中去。

标签:社保社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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