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投网-分享投资理财知识网站 加入收藏

银行知识

首页 > 银行频道 > 正文

银行存管能不能保证互联网金融资金的安全

综投网 2017-02-24 16:19

  2月23日下午,继备案登记后,银监会官网正式公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又一重磅合规细则,该细则是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进一步确立了网贷资金业务应遵循的基本规则和实施标准,鼓励网贷机构与商业银行按照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市场化原则开展业务。《指引》将有效提升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利于投资人权益保护,对网贷行业整体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此次《指引》细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要点:

  1、明确指出商业银行作为网贷机构的存管人独立开展资金存管,网贷机构只能指定唯一 一家存管人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这表示多头存管、联合存管、部分存管等资金存管模式已不符合存管要求。

  2、明确“分账管理”、“依令行事” 、“账务核对”三大基本原则,确保网贷机构自有资金、存管资金分开保管,确保分账核算;存管资金清算支付及资金进出等环节经出借人、借款人的指令或授权;确保银行和网贷机构每日进行账务核对并定期披露资金存管报告。三原则保证了存管资金与平台账户的有效隔离,加强了网贷资金交易流转环节的监督管理,防范了网贷机构在整个业务过程中挪用资金的风险,使用户资金安全得以极大的提升。

  3、网贷机构在商业银行开立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为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等在存管专用账户下分别开立子账户。此条将担保人相关资金也纳入了存管范围。

  4、《指引》在技术上要求商业银行具有自主管理、自主运营且安全高效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技术系统”,未强调“自主开发”,这为银行技术外包留有空间。

  5、银行免责条款:包括不承担借款项目及借贷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审核责任、不对网络借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被视为对网贷交易及其他相关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对网贷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这表示存管银行只对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履行安全保管责任,出借人须自行承担网贷投资责任和风险。

  6、网贷机构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不得用“存管银行”做营销宣传。因网贷机构故意欺诈、伪造数据或数据发生错误导致的业务风险和损失,由网贷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用户评论(已有0条评论)

昵称:
表情
发表评论
注: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哦,请文明发言!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7*24小时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