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投网(www.zt5.com)03月19日讯
4月1日增值税税率下调,究竟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实质性影响呢?在具体操作中,关键要看是否按含税价交易,还要考虑加计扣除等增加税收抵扣的一系列配套措施,以及出口退税率的调整等。
增值税税率下调后,企业需注意——
是否按含税价交易影响税负高低
3月5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
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性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继续向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方向迈进。
那么,增值税税率的下调,究竟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实质性影响呢?由于纳税人多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的方法,销售额=含税销售额&pide;(1+税率)。
因此,笔者认为,在具体操作中,关键要看是否按含税价格交易。
以含税价格交易
增值税税率下调后,如果企业以含税价格交易,税负变化情况如何呢?
举例来说,假设制造企业闻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涛公司)的购销业务均以含税价格计价(约定不因税率调整而改变交易价格),原适用税率16%,在税率调整后适用税率13%。
本月销售货物收取款项价税合计1160万元,购进原材料支付款项价税合计696万元,且当月已全部用于生产,支付运输费用价税合计110万元。
在税率调整前,闻涛公司本月不含税销售额=1160&pide;(1+16%)=1000(万元);当期销项税额=1000×16%=160(万元)。购进货物不含税价款=696&pide;(1+16%)=600(万元),购进货物当期进项税额=600×16%=96(万元);
购买服务不含税价款=110&pide;(1+10%)=100(万元),购买服务当期进项税额=100×10%=10(万元)。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160-96-10=54(万元)。
由于购销业务原已约定以含税价格交易,税率调整后,闻涛公司本月不含税销售额=1160&pide;(1+13%)=1026.55(万元);当期销项税额=1026.55×13%=133.45(万元),较原税率计算的税额少26.55万元(160-133.45)。
同时,由于购销业务均以含税价格计价,闻涛公司收入相应增加26.55万元。购进货物不含税价款=696&pide;(1+13%)=615.93(万元),购进货物当期进项税额=615.93×13%=80.07(万元),较原税率计算的税额少15.93万元(96-80.07),闻涛公司成本相应增加15.93万元。
购进服务不含税价款=110&pide;(1+9%)=100.92(万元),当期进项税额=100.92×9%=9.08(万元),较原税率计算的税额少0.92万元(10-9.08),闻涛公司成本相应增加0.92万元。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133.45-80.07-9.08=44.30(万元)。
税率调整后,闻涛公司较调整前少缴纳增值税9.70万元(54-44.30),减少应纳税额比例为17.96%。
由于交易均以原约定的含税价格计价,本次税率降低后,向闻涛公司销售原材料的企业,其销项税额(即闻涛公司的进项税额)减少15.93万元(96-80.07);提供运输服务的企业的销项税额(即闻涛公司的进项税额)减少0.92万元(10-9.08);
生产、销售货物的闻涛公司,其销项税额减少26.55万元、进项税额减少16.85万元,自身应纳增值税税额减少9.7万元。同时,闻涛公司的销售收入增加26.55万元,成本增加16.85万元,税前利润也相应增加9.70万元。
这就意味着,该批货物因降低增值税税率而整体减少的26.65万元增值税税额,最终由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的企业分别享受。
标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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