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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债不用还,看看司法对民间借贷的规定

综投网 2017-03-30 11:09

  但同时,也要劝告女孩子们,别把自己的青春当成言情小说来过,以身相许、欠债肉偿在社会上是行不通的。

  当不确定自己的还款能力时,千万不要跟陌生人借钱。借款时更不能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和盘托出,遇到“裸贷”等威胁要赶快告知家长、老师,并报警求助,千万不要听从犯罪分子的摆布,否则后患无穷!

  3. 渣男前夫欠的赌债,凭什么要妻子来还?

  2005年,26岁的小琳经人介绍和小强结婚,结婚3年间,小强不务正业,嗜赌成性,甚至离家几个年头都不见人影。

  小琳一个人生活了5年,2013年,小琳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判决,准许二人离婚。

  然而,刚刚摆脱不幸的婚姻2个月,小琳的家中突然来了5名债主,各自拿着借条让小琳还钱。

  这些借条都是在小琳和小强分居期间,小强欠下的赌债,金额高达230万。小琳和这些欠债毫无关系,也完全不知情。

  债主们声称,这些钱是在你们离婚前欠下的,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反正我们找不到小强 ,这个钱就要你来替他还,不还钱我们就把你俩一起告上法庭!

  面对这些跟自己毫无关系的债务,小琳到底该不该替渣男前夫还呢?

  根据旧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近几年,有很多无辜的妻子好不容易摆脱了不幸的婚姻,却又莫名其妙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让这条解释饱受诟病,要求完善婚姻法24条的呼声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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