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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要看风险 不能只看收益

综投网 2017-03-31 16:13

  最近,发生在山东聊城的“辱母杀人案”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山东聊城苏女士因不能偿还高利贷,被11名催债人凌辱。目睹这一切的儿子用桌上的水果刀乱捅,导致一死多伤。此案经聊城中院判决,儿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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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惨剧的发生,不过是民间高利贷引发的追债事件中的冰山一角。在此案中,苏女士曾分两次向债权人借款,约定月利息10%,即年利息高达120%。如此之高的利息,需要多高利润的生意才能承受?我想除了赌博、贩毒、抢银行等违法犯罪“生意”能够承受外,其他正经生意还想不出来。事实上,越是愿意接受高利贷的贷款人,往往越是生意不怎么样的贷款人。这些贷款人本来还贷能力就弱,再加上高利息,生意只能是雪上加霜,最后的结果多是显而易见的:出借人得了点小利息,结果亏掉了本金;或者类似苏女士的催债人一般,使尽黑社会的下三滥手段逼债,导致大家都不希望看到的悲剧发生。

  从我的观察,这些年,由于民间融资渠道、投资渠道受限,高利贷相当盛行。许多有些闲钱的老百姓把放高利贷当投资,追求不切实际的高收益,结果鸡飞蛋打。从我的体会,一个上好的生意,三到五年能够回本已经相当不错了,如此算来,年化收益率也只是在20-30%之间。从投资的角度,年复合收益率能够达到15%左右,已经是非常高的水平了。能够长期达到20%左右的投资收益率,已经是国际投资大师的水平了。所以不论投资什么生意,如果融资方承诺的收益率超过年化15%,就应当引起警惕;超过20%以上,就要考虑自己是不是受骗了。苏女士给予对方高利贷年化120%的利息,客观分析,除非破产抵债,还钱的可能性很小。借贷方采取黑社会的方式催债,其实并不意外。

  人都有贪婪的本性,对于高收益率的追求没有止境,但如果对投资上正常的收益率水平没有概念,或者对于投资背后的风险不加考虑,投资的本金就会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在我的乡下老家,早在10多年前,就发生过一个高利贷悲剧:一个人以做某种生意的名义,大量高息借贷了当地老百姓许多钱,最后本息都还不了,自杀了之,许多老百姓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也打水漂了。但这样的事情依然在当地每天发生,可见人的本性是多么难以改变。以高息借贷,多会演变为庞氏骗局,最终的结果一定是悲剧。

放高利贷,表面看收益很高,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按真正科学的衡量收益的方式,任何投资,其收益只有经过风险调整后,才能对比。不经风险调整的收益没有可比性。许多高利贷,如果进行了风险调整,可能其收益率就会让你大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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