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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

本站整理 2021-02-10 14:08

  商务部网站9日发布《关于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其中提到,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商务部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通知》提到,优化汽车限购政策。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应统筹群众汽车消费需求和当地交通拥堵、污染治理等因素,通过增加号牌指标、放宽号牌申请条件、精准设置限购区域、探索拥堵区域内外车辆分类使用政策等措施,有序取消行政性限制汽车购买规定。各地不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稳定城市汽车消费。

  《通知》提到,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限购地区号牌指标数量配置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新能源家用汽车给予支持,研究不限购的具体措施。各地可对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在充电、通行、停车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性奖励,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巩固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势头。

  《通知》提到,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除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外,不得限制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迁入。落实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便利二手车异地迁移。对于拟恢复二手车限迁政策的地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向政策制定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商务部报告。

  《通知》提到,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协调加快小区停车位、地下和立体停车场建设,优化学校、医院、核心商圈等重点区域停车设施供给,合理利用公园、绿地等场所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增加停车设施供给。推动已有停车设施升级改造,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周边居民小区建立停车设施昼夜错峰使用调配机制,提高停车设施利用效率。

  附原文: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汽车是消费市场的“顶梁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用好用足已有汽车消费政策,全链条发展汽车流通、促进汽车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汽车消费需求,商务部梳理了当前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的主要工作任务和一些地方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了《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地方促进汽车消费经验做法》。

  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有效举措,进一步巩固汽车消费市场回升向好势头;对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报商务部(消费促进司)以便宣传推广。

  商务部办公厅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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