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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被强制执行超3.7亿元 此前贾跃亭被罚款2.41亿

本站整理 2021-06-04 17:24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近日,乐视网运营主体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又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案号(2021)京03执恢192号,执行标的约3.7亿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乐视网被强制执行超3亿元

  具体信息显示,该执行关联案件为深圳中金前海伯乐三号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相关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天眼查数据显示,2021年乐视网已被执行13次,累计被执行金额16.5亿元。金额最大的一笔为2021年2月26日,被执行12.78亿元。

  根据乐视网公布的财报,2020年乐视网亏损近25亿元,期末净资产为-168.62亿元。

  贾跃亭被罚款2.41亿

  乐视网发布公告,因公司2007年至2016年连续十年财务造假等行为,被罚款60万元;因2016年乐视网非公开发行欺诈发行行为,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被处以募集资金百分之五即2.4亿元罚款。最终,乐视网合计罚款2.406亿元,贾跃亭合计罚款2.41亿元。

  4月12日晚间,已从A股退市的乐视网在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公告表示,当日收到北京证监局送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乐视网被处以2.406亿元罚款,乐视网实控人贾跃亭被罚款 2.412亿元。

  经查明,乐视网及贾跃亭等存在5项违法事实:因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乐视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乐视网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乐视网合计罚款 2.406亿元,对贾跃亭合计罚款 2.412亿元,并对其他相关人等处以3万元到60万元不等的罚款。

  其中,针对2016年乐视网非公开发行欺诈发行行为,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对乐视网处以募集资金百分之五即2.4亿元罚款;并对贾跃亭、时任乐视网财务总监杨丽杰处以30万元罚款等。贾跃亭作为乐视网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违法行为,对其处以2.4亿元罚款,合计罚款2.4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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