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区域经济
目标: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相关纲要内容整理如下:
东部地区加快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引领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为重点,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高水平建设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上海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
京津冀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建设雄安新区、北京城市副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完善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和深港河套、粤澳横琴科技创新极点“两廊两点”架构体系。长三角加快建设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和沿沪宁产业创新带,打造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在长江、京广、陇海、京九等沿线建设一批中高端产业集群,积极承接新兴产业布局和转移。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加快武汉、长株潭都市圈建设,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支持淮河、汉江生态经济带上下游合作联动发展。打造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提升哈尔滨对俄合作开放能级。
十一、城市经济
目标: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相关纲要内容整理如下:
优化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发展壮大山东半岛、粤闽浙沿海、中原、关中平原、北部湾等城市群,培育发展哈长、辽中南、山西中部、黔中、滇中、呼包鄂榆、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等城市群。
依托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中心城市,提高1小时通勤圈协同发展水平,培育发展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特大城市有序疏解中心城区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功能和设施,以及过度集中的医疗和高等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大中城市立足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确立制造业差异化定位,因地制宜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专业服务中心。
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推行功能复合、立体开发、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发展模式,改造提升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区功能。建立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机制,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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