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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重磅文件出台 科创板规则细则解读

新浪财经 2019-04-17 11:14

  综投网(www.zt5.com)04月17日讯

  科创板又迎重磅规则

  4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

  至此,上交所已经发布了16份科创板业务办法或指引文件,科创板的规则体系日渐丰满。

  《指引》对战略投资者、保荐机构跟投、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程序、询价等要点做出了详细规定。


 

  从内容上看,《业务指引》共计7章67条,对战略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定价配售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和安排。

  上交所表示,指引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活动,促进各参与主体归位尽责,相关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要点:

  要点一:保荐机构跟投比例确定在2%至5%

  《指引》第十八条规定,参与配售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应当事先与发行人签署配售协议,承诺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至5%的股票。

  具体比例要根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共分为四档。

  要点二:跟投股份设24个月限售期

  《指引》第19条规定,参与配售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要点三:六类投资者可参与战略配售

  《指引》第8条明确写出了六类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

  要点四:明确战略投资者数量限制

  《指引》第6条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亿股以上的,战略投资者应不超过30名;1亿股以上且不足4亿股的,战略投资者应不超过20名;不足1亿股的,战略投资者应不超过10名。

  要点五: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许网上、网下打新

  要点六: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自主决策

  要点七:引入超额配售选择权

  要点八:鼓励向中长期投资者优先配售

  同时,上交所召开第一届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成立大会。

  保荐机构受益“跟投”制度

  兴业证券(7.150, -0.10, -1.38%)首席策略分析师王德伦认为,券商股作为本轮资本市场改革的载体,是从“间接融资”转向“直接融资”的重要抓手,也是科创板与注册制试点的直接受益者。

标签:科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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