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投网-分享投资理财知识网站 加入收藏

保险

首页 > 银行频道 > 正文

2020年深圳退休人员养老金最新消息 年满65周岁每月加发50元

本站整理 2020-06-30 17:09

  困难群体政府代缴标准提高至每年180元

  为贯彻国家社保扶贫战略部署,落实人社部、广东省人社厅社保扶贫系列文件和工作会议精神,深圳凝心聚力决战决胜社保扶贫攻坚战,确保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深圳市无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等待遇的通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已纳入本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范围。深圳市社保局与市民政、残联及税务部门建立了长效工作沟通联络机制,按月获取我市扶贫人员增量名单,做到“新增一个,保障一个”,确保社保扶贫政策有效落实。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为每年180元,困难群体可选择按每年120元缴费,各地人民政府按不低于每年120元标准为困难群体代缴居保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考虑到除困难群体之外的参保人最低缴费标准为每年180元等情况,《通知》将困难群体政府代缴标准确定为每年180元。

  参加本市居保的困难群体,选择按每年180元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政府全额代缴;选择按每年240元以上标准缴费的,除由政府按照每人每年180元标准代缴外的其他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政府缴费补贴按实际缴费(含代缴)档次的标准执行。

  加发高龄人员基础养老金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年满65周岁的,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标准是:年满65周岁的,每月加发50元;年满80周岁的,每月加发100元。

  加发的基础养老金,从达到规定年龄的次月起按相应标准加发;在《通知》实施前已达到规定年龄的,从《通知》实施之月起按相应标准加发。各规定年龄加发的基础养老金不做叠加。

  居保参保人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如何办理?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与丧葬补助金。

  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具有本市户籍不满8周年的,基础养老金为每月302元;自其具有本市户籍满8周年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为每月453元。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部分,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的基础养老金。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年满65周岁的,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

  参保人死亡的,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5000元。

  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个人账户支取完毕后,按照原标准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

  社保业务已实现同城通办,参保人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向全市任一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还可选择邮寄送达或窗口签收待遇决定书。参保人从申请受理的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标签:养老金养老金上调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用户评论(已有0条评论)

昵称:
表情
发表评论
注: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哦,请文明发言!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7*24小时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