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翻建、大修提取
只需提供原件:
1.身份证(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2.本人本市银行一类储蓄卡;
3.非本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或能体现配偶、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
4.规划区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还应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规划区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还应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
父母或子女家庭属于低收入家庭零星危房改造需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5.大修(含零星危房改造需大修)自住住房的,还应提供土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
6.省外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间在2018年6月2日之前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在所建(修)房屋所在地的户口簿或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缴交单或6个月(含)以上社保缴交单或6个月(含)以上工资薪酬税单;
7.非厦门低收入家庭的,还应提供外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材料。
租房提取
只需提供原件:
1.身份证(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2.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还应提供本人本市银行一类储蓄卡。
物业费提取
只需提供原件:
1.身份证(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本人本市银行一类储蓄卡;
3.物业费支付凭证;
4.非本人支付物业费的,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或能体现配偶关系的材料。
5.非厦门低收入家庭的,还应提供外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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