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投网-分享投资理财知识网站 加入收藏

保险

首页 > 银行频道 > 正文

个人养老金制度即将出炉 每人每年缴纳上限或为12000元

本站整理 2022-04-21 09:26

  4月20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个人养老金制度将于近日落地。

  据了解,个人养老金由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

个人养老金制度即将出炉

  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知情人士透露,每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可能为12000元。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由参加人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指定或开立,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

  相关机构人士透露,目前行业已经准备好相应的系统,并已完成多轮测试,测试环境一直可用。

  个人养老金又被称为养老第三支柱,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共同组成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

  此前报道

  老龄化加速,保险业如何参与养老金融体系与服务建设?重磅专家给出答案

  总体来看,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养老年金保险规模保费收入在人身保险中的占比只有2%左右,积累的责任准备金占GDP的比重不到1%。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外部环境仍需改善,保险行业自身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改进。

  对此,周延礼建议,多措并举推动我国养老第三支柱规范发展。

  一是要更加重视第三支柱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发展第三支柱,能够增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可持续性和灵活性,有效衔接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也有利于解决企业年金制度难以覆盖中小企业员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问题。在顶层设计中,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功能。通过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能缓解基本养老和财政压力,也有利于扩大覆盖范围,使更多民众不受就业形式、就业单位等限制,开展更为有效的长期养老金积累,有效增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明确第三支柱发展定位。立足国情,着眼于第三支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应当与第一、二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协同发展,在覆盖人群、优惠政策、资金管理、资金领取等方面紧密衔接,共同建立起有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提升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水平。

  三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考虑到一般金融产品不具备风险保障和长期领取功能,对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递延政策要作出专门安排,建议借鉴美国第三支柱发展经验,明确商业养老保险是具有长期保障功能的特殊养老金融产品,可以学习借鉴401K模式,单列一类并给予较高税延额度,比如,明确给予个人2000元额度仅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同时,在税延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建议相关部门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将税收递延政策扩大到存款、理财、保险、基金等多种金融产品,以进一步丰富个人养老选择。

  四是深化养老金融服务结构性改革,促进第三支柱规范发展。第一,加快研究统一养老金融服务标准,体现资金安全性、投资长期性、管理有效性和领取约束性等特征,精准服务养老需要,推出金融保险产品,坚持“长期投资长期收益,价值投资创造价值,审慎投资合理回报”体现“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政策初心和使命。第二,调动多元主体资本参与养老金融服务。提供养老群体所需要的长期养老保险业务。随着养老金融服务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将逐渐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类产品供给,满足养老保险消费者多样化需求。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人口老龄化是建立养老金最有利的窗口期

  “受人口老龄化、出生率下降等因素影响,我国储蓄率正逐年下降,而这恰恰是建立养老金最有利的窗口期”,郑秉文表示。

  郑秉文养指出,养老金有助于繁荣资本市场,提供长期资本。一方面,可以增加长期资金的机构投资者。虽然中国的机构投资者已经有了,但是很多是机构投资者没有长期资金。俄乌冲突和疫情冲击下,国外大量LP退出。养老金占中国股市的比例就远低于发达国家20%的平均水平。另一方面,提供长期股权资本。我们国家的股权资本只占社会融资总额的5.4%。相比之下,和发达国家相比,他们几乎没有“长期资金”这个词。中国是计划经济演变过来的,存在这个问题,尤其资管新规出台几年来,我们的长期资本更少了,因为资管新规要求前台产品和后端资产要一一对应起来。

用户评论(已有0条评论)

昵称:
表情
发表评论
注: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哦,请文明发言!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7*24小时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