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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都不靠谱了?80后女子1000万存款不翼而飞

本站整理 2020-09-25 14:13

  犯罪分子以公司名义与第三方支付签代划扣协议

  伪造《委托划款授权书》

  一审法院查明了李某被诈骗的基本经过,即犯罪分子以高息等为诱饵,诱骗李某将资金存入建行利雅湾支行处,再仿冒李某的《委托划款授权书》,通过第三方划扣平台将李某的存款划走。

  判决书还透露了更多细节。

  经法院查明,2015年4月至2016年7月,被告人曾祖士以其实际控制的好得伟业公司、意铁公司、博顺达公司,先后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天翼公司、银盛公司、畅捷通公司、中投科信公司签订代划扣协议。

  上述第三方支付公司运用电子支付平台-企业账户支付功能,为好得伟业公司、意铁公司、博顺达公司提供“充值、提现、转账、支付”等服务。

  其后,曾祖士、王微沂合谋,由王微沂负责发展客户到银行存款,曾祖士负责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客户存款资金进行划扣,所得资金共同分赃。

  此后,王微沂、曾祖士以存款高息等为诱饵,诱骗被害人将资金存入相关银行,再由曾祖士伪《委托划款授权书》等手段,通过上述划扣平台将被害人存款划走,骗取包括李某在内的被害人财产。

  银盛支付公司向法院提交《情况说明》则显示,“李某与好得伟业公司签署的《委托扣款授权书》,是我司从李某账户扣款的依据之一。因我司系统无法对李某与好得伟业公司前述的《委托扣款授权书》有效时间进行识别和判断,人工也无法对李某与好得伟业公司签署的《委托扣款授权书》有效时间进行限制。在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5月3日我司与好得伟业公司持续合作期间,我司持续按照好得伟业公司发起的扣款指令从李某账户进行资金划扣。”

  存在两大争议焦点

  一审庭审中,李某认为建行利雅湾支行在没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未经李某授权将其存款1000万元转走,并为此要求建行利雅湾支行返还涉案存款及承担相应的利息损失。

  建行利雅湾支行则认为涉案款项的转出是相关结算系统根据第三方机构发出的指令自动进行,与建行利雅湾支行无关。

  故本案争议的主要焦点在于:李某对其名下涉案借记卡内1000万元资金的丢失是否存在泄漏个人及账户信息的过错;建行利雅湾支行在1000万元资金丢失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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