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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如何申请?补贴金额是多少?

本站整理 2019-04-18 15:55

  综投网(www.zt5.com)4月18日讯

  近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其中6类对象在自愿申请的情况下,审核通过后可以获得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据了解,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的毕业生可以参照执行,申请条件为: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学校期间有一学年及以上获得过贷款的即可报名申请,但必须在同一个学业阶段内;如果研究生在本科期间获得过贷款、硕士期间没获得则不能申请。另外,因故材料未及时提交等原因在2018年未通过审核的,但同时又符合申请条件的2018届毕业生,在材料充分的情况下,也可在本次申请时间范围内进行申请,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本次发放对象中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为2019年新增,不在2018届毕业生申请范围内,也就是说,2018届毕业生不能以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条件申请本补贴。

  要特别提醒申请人,一定要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须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因故无法在6月30日前通过审核的应届毕业生,可于次年与2020届申请者一起向学校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未通过则不可再次申请。

  据了解,从即日起至4月22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通过“浙江就业网”个人服务中的“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入口,注册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信息将与浙江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核对,核对通过者免予上传证明材料。6月30日前,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完成审核,7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另据记者了解,此次的求职创业补贴为一次性发放,不得重复申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们都能可以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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