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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草案表决通过 有哪些意义?

新浪财经 2019-03-15 13:41

  综投网(www.zt5.com)3月15日讯

  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这部法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它将取代早年制定的“外资三法”,成为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 王瑞贺:它规定了我们国家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利益、吸引外商投资、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的一些基本性的规范,对于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对于建立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向世人国人宣示我们改革开放的决心和勇气,因为这部法律非常重要,所以我们把它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外商投资法将取代“外资三法”

  说到外商投资法草案,就不得不提到“外资三法”,也就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这三部法律,因改革开放而生,伴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过程,为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法律。共十五个条文,首次明确了可以利用商标、专利投资。这就像是一个宣言,用法律的形式,宣誓了中国“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决心。

  商务部研究院外国投资研究所所长 马宇:刚刚打开国门,但那个时候你为了要跟国际上做生意,并且要引进外商投资,外商就说那你要引进外资的话,你不能用文件来管理,那我们对外的时候还是需要有这种法律规范,所以很快全国人大就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这就是一个突破性事件。因为当时我们国内连公司法、合同法都没有,在那种情况下,就是法律先行来规范对外开放和引进外资,外商投资才开始逐步地进入中国。

  1980年,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成立,结束了中国民航没有航空配餐的历史,开创了中国利用外资的先河。而此后,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开辟的“试验田”也开始遍地开花。

  配合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出台,商标法、专利法、涉外经济合同法陆续出台。随着外资进入的形式变多,1986年,外资企业法出台;两年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出台。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这“外资三法”为主体框架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也逐渐形成。

  截至2018年底,中国依据“外资三法”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约96万家,累计实际使用外资超过2.1万亿美元。外商投资已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如何以法治为引领,加强与国际经济贸易规则的对接,提高开放水平?在3月4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首场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张业遂就表示,新形势下,曾经为对外开放作出巨大贡献的“外资三法”,已经难以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大会发言人 张业遂:近年来,我国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面临新的形势,“外资三法”也难以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制定外商投资法,就是要创新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取代“外资三法”,成为新时代我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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