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投网(www.zt5.com)09月05日讯
企业互助担保贷款,遵循“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坚持“不以盈利为目的,以担保促发展,以服务促效益,扶持和促进股东企业健康良好发展”的宗旨,实行“会员制”(股东)担保贷款,即由会员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企业互助基金”,组建担保公司,然后由担保公司担保会员企业向银行进行放大性的担保贷款。如果贷款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到期无法还贷,则由担保公司用“企业互助基金”还贷,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原因除了商业银行不贷款标准苛刻外。小微企业自身也有不少原因,主要表现如下:
没有抵押担保的资产
我国商业银行在为企业提供贷款时,一般会要求企业以固定资产作为抵押。我国小微企业一般缺少足够的抵押资产,负债能力低,大多不符合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
财务管理不规范
小微企业都是家族化管理模式,大部分采用个人主业制和合伙制,缺乏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资金管理缺乏规范性。另外,缺乏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很多小微企业之间的交易大多采用现金交易的方式,无法取得相关凭证,加大了银行对企业资金监管的难度。
经营风险高
小微企业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经营上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具有较高的失败率,有70%—80%的小微企业的生存期不过3—5年,10%—20%的小微企业在5—10年内就要关门大吉。能坚持15年以上的小微企业仅占5%左右(国家经贸委小微企业司 2006年8月25日)。大多数小微企业缺乏专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过程中,重投入,轻产出,重速度,轻效益。导致固定资产投资过大。另外,藐视“基本建设程序”决策中忽视“定期规划”,不符合市场需求,导致先期投入没有效益,造成大量资金沉淀,不能充分合理利用资源。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我国的小微企业信用等级普遍偏低。一些小微企业通过制造虚假的交易合同,资产证明等套取银行的信贷资金的行为常有发生,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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