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投网(www.zt5.com)3月12日讯
再提房地产税
继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后,3月8日的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再次提到房地产税法。
要正确理解这次提法,还是要结合当时的语言环境,来看一下完整的表述:
“今年要抓紧制定修改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急需的法律,加快推进民生、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立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国家机构有关法律制度。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包括审议民法典,制定刑法修正案(十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房地产税法、出口管制法、社区矫正法、军民融合发展法、退役军人保障法、政务处分法,修改证券法、现役军官法、兵役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等立法调研、起草,都要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这次提法有何新意?
从这次完整的表述看,房地产税法并没有被单独说明,而是包括在众多立法事项之内。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文后跟的这些法律都会立法调研、起草,都要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而且从文字语法上,并没有立法完成的内容。“房地产税法已经在总理的工作报告中明确说是‘稳步推进’,稳步是指有把握地按一定步骤进行,与之前的‘稳妥’即稳当可靠的意思相比,代表房地产税逐渐进入制定程序中,房地产税落地的速度预期在加快”。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2019制定房地产税法,是指形成文本,但不一定进入一审环节。上述一堆立法,去年已进入本届(十三届)人大立法现划,从这次表述看,口径无变化。
一位房地产税法专家也对证券时报记者说:“这次表述没看出有新提法”。
不过,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房地产税的立法具有积极的信号。2018年这个工作明显是受到了干扰,尤其是中美贸易摩擦,但推进的思路不变,到了2019年这项工作会加快,尤其是会与长效机制进行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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