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投网(www.zt5.com)10月22日讯
一问:此次个税改革最大的看点是什么?
一是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从原来的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每年6万元)。(也就是说5000元/月以下的童鞋们都可以散了);
二是建立对综合所得按年计税的制度。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三是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上,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等民生压力将减轻)。
二问:这次改革将综合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从原来的每人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每人每年6万元),同时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级距。那么,个人到底能少缴多少钱?
按照规定,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新个税法过渡期,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假设李先生为某企业雇员,工资、薪金所得为15000元/月(已扣除“三险一金”),同时没有其他可扣除的项目。
通过计算,李先生9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1500元,应扣缴个人所得税税额为1870元;10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元,应扣缴个人所得税税额为790元。适用新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后,李先生可减税108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三问:新修订的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何时实施?
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8年11月4日前通过上网和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据悉,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四问:个税纳税人怎么申报?
此次专项附加扣除有很多定额扣除,实施非常简便。纳税人第一次申报需要把有可能进行定额扣除的相关材料通过代扣代缴方(比如纳税人所在单位)或纳税人自己提交给税务机关。纳税人必须保障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包括指定夫妻双方谁来扣除等),并且今后变更也需及时提交相关信息,以确保不必多次重复提交材料。
定额扣除之外还有预扣预缴,每个月一次,年末汇算清缴。即单位还是按照原来的方式代扣代缴,有些在单位层面没有扣除的额度,比如大病医疗的费用等,纳税人可以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在汇算清缴的时候扣除。
五问: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怎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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