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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承销面临严监管 强调内控有效性

东方财富网 2019-04-24 14:09

  科创板承销面临严监管

  综投网(www.zt5.com)4月24日讯

  随着注册制的推进,上市公司数量有望增加,投行的承销重要性将得到提升,监管配套工作随之跟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4月19日证券业协会表示,为适应此次增量改革(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对股票承销业务的要求,充分发挥自律管理的约束作用,强化自律管理、行政监管、司法惩戒三位一体的明责、问责、追责体系,协会进一步加大对承销商的自律管理力度,组织起草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范》)。

  根据记者梳理,与A股IPO现有的规则相比,《承销业务规范》监管要求更为细致,尤其在内控制度、推介销售工作、簿记建档、研报等方面强化细节上的要求。

  有业内人士认为,科创板作为资本市场的试验田,将倒逼IPO存量规则的改革,加速推进资本市场制度的完善。

  强调内控有效性

  4月19日证券业协会就《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范》)等自律规则向各家证券公司征求意见。

  上海一名券商投行人士4月23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监管初衷时表示,承销重要性上升,涉及多方利益,监管工作需要出台细则规范。“过去由于新股稀缺性,导致新股一出台就被爆炒,投行的承销工作显得并不重要,形成‘重保荐轻承销’。随着注册制的推进,承销重要性提升,对于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监管工作将对这些行为进行有力约束。”

  与A股现行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2018年6月发布)比较,此次《承销业务规范》明确了对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内部控制、承销商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禁止行为、承销费用的合理确定原则以及证券服务机构全程见证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监管层就强调,承销商应当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体系,控制业务风险,做实质控部门的职责,提升内控的有效性。

  根据《承销业务规范》,承销商应当按照《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承销业务制度和决策机制,制定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承销商应当充分发挥三道内部控制防线的作用,加强定价和配售过程的内部控制,落实承销责任,有效控制发行风险,确保合法合规开展承销业务。

  深圳一名投行人士4月23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在监管层指导下,近两年投行经历整改后,已经按照上述要求落实内控制度。“此次提出,一是保持监管政策的一贯性,二是强调内控的重要性。”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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