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酸奶牛”陷商标纠纷
公告显示,重庆瀚虹将围绕核心品牌“一只酸奶牛”展开经营业务。目前,“一只酸奶牛”国内外的全部核心商标资产、自建或投资的中央厨房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直营或加盟的门店等资产,均由交易对方华昌明、伍元学、华自立控制。
根据投资协议,华昌明、伍元学、华自立需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向重庆瀚虹置入与“一只酸奶牛”品牌相关的存量资产以及重庆、成都、深圳,海南等相关运营公司股权的置入等工作,并在2021年6月30日前的宽限期内完成相关知识产权的置入、直营或联营门店主体变更等工作。
然而,作为核心品牌资产,“一只酸奶牛”一度陷入商标纠纷中。裁判文书显示,2017年9月,成都离岸商务服务中心注册了第16676428号“一只酸奶牛”商标,核定使用范围包括备办宴席、咖啡馆、饭店、餐馆、茶馆、自助餐厅、流动饮食供应等。2018年4月20日,该商标权转让给梁某。
在此期间,华某某向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提交了在先宣传使用证据及成都离岸商务服务中心营业执照及工商档案等证据,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18年9月,商评委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因不服这一处理结果,梁某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院,但诉讼请求被驳回。
2017年8月,此次收购涉及的“一只酸奶牛”连锁经营业务运营方——重庆一只酸奶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第25884887号“一只酸奶牛”商标,注册范围为第43类酒吧服务、自助餐厅等,但被商评委驳回。重庆一只酸奶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不服该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于诉讼请求被驳回,该公司提起上诉。在此期间,梁某已将第16676428号“一只酸奶牛”商标(下称“引证商标”)转让给台州市路桥云西电子商务商行,并于2019年9月进行了《商标转移公告》。
2018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为重庆一只酸奶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明确表示对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不持异议,也未提交证据证明引证商标已被无效宣告并公告,对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对此,深交所要求新希望乳业核实并补充披露“一只酸奶牛”商标涉诉情况,以及对重庆瀚虹未来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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