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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个税退税怎么退?个税退税到什么时候截止?年度汇算退税

本站整理 2020-04-17 14:41

  年度汇算清缴怎么操作

  综投网(www.zt5.com)4月17日讯

  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本来原计划在2020年3月正式开始实施改版后的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延迟到了4月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的服务通知:在前期云南、青海、山西、广西、贵州、大连6省市先行开放的基础上,内蒙、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广东、海南、陕西、甘肃、新疆、深圳等12地也于3月27日开放了手机app、网页等远程办税功能。3月31日。上海、黑龙江、浙江、山东、附件、湖南、河南、四川、重庆、西藏、宁夏、宁波、青岛、厦门等14地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远程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也开通了。

  简而言之,以上这些地区的纳税人,都可以通过上述渠道便携办理年度汇算啦!

  要点一:什么是年度汇算?

  所谓年度汇算,就是在新的综合税制下,平时取得工资等综合所得收入时,先由支付方依税法规定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年度终了,需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汇算清缴是新税制落地的配套保障措施,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2020年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时,仅需要汇总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

  c的范围和内容,仅指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另外,全年一次性奖金、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

标签: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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