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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法即将实施 少部分税目的税率拟适当调整

本站整理 2020-07-09 11:43

  印花税法草案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些内容和你息息相关。

  中国政府网7月8日消息显示,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出炉,其中,印花税法草案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商业银行法修订草案、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等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此外,还有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包括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少部分税目的税率拟适当调整

  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规定自1988年10月1日起,对书立、领受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印花税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征。

  1992年,国家统一规定对沪深两市证券交易征收印花税,经过多次政策调整,目前证券交易印花税按1‰的税率对出让方征收。1988年至2017年,全国累计征收印花税21450亿元,年均增长19.1%,其中2017年征收印花税2206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除对少部分税目的税率适当调整外,基本维持了现行税率水平。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实行比例税率或者定额税率。其中:应税合同按不同类型,税率分别为合同列明价款或者报酬的万分之三、万分之零点五和千分之一;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五;应税权利、许可证照税率为每件五元;应税营业账簿税率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证券交易税率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

  与《暂行条例》相比,《征求意见稿》作出调整的税率包括:一是为简并税率、公平税负,减少因合同类型界定不清在适用税率上引发的争议,将《暂行条例》中原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适用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三。二是考虑到国务院已决定自2018年5月起对资金账簿和其他账簿分别减征和免征印花税,为了与现行政策保持一致,将营业账簿适用税率由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二点五。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一些免税情形,其中引人注目的是,为支持特定主体融资,对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订立的借款合同等免税;为减轻个人住房负担,对转让、租赁住房订立的应税凭证,免征个人应当缴纳的印花税。

  那么,上升为法律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有什么影响呢?

  从2009-2018年的数据来看,证券交易印花税在印花税收入中占了“大头”。而今年以来,证券交易印花税在财政收入总体减少的情况下保持“逆势”增长,这与股市交易量息息相关。

  不过,目前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并没有变化。按照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需要征收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证券交易的受让方征收。

标签: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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