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记者从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获悉,2020年积分落户申报将按新版政策组织实施,7月17日8时正式开启申报系统,8月15日20时系统关闭,10月15日起公示年度落户人员名单。
新版《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已完成修订,于7月16日发布。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积分落户申报分为5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为:申报阶段(7月17日8时至8月15日20时);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8月16日至9月4日);审核结果查询阶段(9月5日8时至9月12日20时);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9月13日至10月14日);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10月15日起)。
焦点1
与试行政策相比 新版政策有哪些调整?
据介绍,新版政策主要对6个导向指标及操作层面进行了调整优化。
教育背景指标增加了只取得学历或学位人员可积分的内容,明确了就学期间社保及居住分值扣减规则,进一步体现就学、就业起点公平。
职住区域指标将计分年限由2017年1月1日调整为2018年1月1日,与试行政策实施之年一致,明确2018年1月1日后在北京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并居住),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在该自有住所落户的予以积分,强化了首都人口和功能布局调整的导向。
创新创业指标精简了关于申请人任职年限、工资收入等加分内容,同时考虑城市发展需求,对获得一定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持股人员予以加分。此外,新版《操作管理细则》优化了创新创业指标中部分奖项内容,扩大了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人员加分范围。
纳税指标精简了申请人在京投资企业按照出资比例纳税可获加分的内容,同时进一步倡导持续稳定纳税的政策导向,并考虑申请人年度纳税额度存在一定波动的实际情况,调整为申请人近三年连续纳税,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平滑了分值差距。
年龄指标调整为梯度赋分,在45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4分。同时,明确了涉税违法行为、守法记录指标中行政拘留处罚的扣分时限均为“近5年”,避免一旦违法、终身受罚。
此外,政策推进方面,要求“用人单位须在京注册,进行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进一步强化诚信申报,加强社会监督和部门核查。
标签:北京积分落户
用户评论(已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