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投网(www.zt5.com)08月14日讯
从大连市人社局了解到,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五连涨”,第四次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调整工作于7月全部落实到位,同时补发1-6月份应增加的养老金,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
如对养老金调整金额有异议,退休人员可到本地区社保经办机构养老金支付管理部门查询。
调整原则
按照省市政策规定,继续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如何调整
人员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企业退休老工人),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和标准
1
定额调整
①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
②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③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④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7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55元。
⑤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2
挂钩调整
①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②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18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3
倾斜调整
①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②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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