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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业务违规 财付通双双被罚3万元

本站整理 2017-05-11 14:51

  综投网(www.zt5.com)05月11日讯

  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披露对支付宝、财付通的处罚决定,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两大支付巨头双双被处以3万元罚款,并被责令限期改正。记者注意到,这是两家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首次一起被央行公开处罚。

  支付宝、财付通双双被罚

  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官网披露了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对支付宝处以3万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无独有偶,就在同一天,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披露了对另一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财付通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公示表》称因未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

  据悉,这是支付宝、财付通两大第三方支付巨头第一次同时被央行公开处罚,不过《行政处罚公示表》并未提及具体违反哪一类支付业务规定。记者注意到,上述《办法》系央行于2015年底出台,《办法》要求支付机构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机制,并在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

  据了解,《办法》将个人支付账户分为三类,其中I类账户只需要一个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但交易限额相对较低,支付机构可以通过强化客户身份验证,将I类账户升级为II类或III类账户,提高交易限额。II类和III类账户的客户实名验证强度相对较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假名、匿名支付账户问题,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开立支付账户并实施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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