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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法怎么计算?个税累计预扣法原理

本站整理 2019-10-10 09:14

  综投网(www.zt5.com)10月10日讯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所谓的累计预扣预缴法,即在每月发放工资时,都要汇总之前月份的数据,运用2019年新的税率表,得出当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额-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每月应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二、新个税税率表

  三、案例说明

  小明月薪15000元,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2000元/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

  税改前:每月个税均为490元,全年个税总额为5880元。

  税改后:

  1月个税=(15000-5000-2000-1000)*3%-0-0=210元;

  ······

  6月个税=(15000*6-5000*6-2000*6-1000*6)*10%-2520-1050=630元;

  由于6月份小明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42000元,对照新的税率表,适用10%的税率,对应速算扣除数为2520,因此税额有所提高!

  进一步计算可知,小明在1-5月每月个税210元,6月为630元,7-12月每月个税700元,全年个税总额为5880元!税负并没有增加哦!

标签: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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