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投网(www.zt5.com)04月20日讯
“我刚刚更正了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退税为0,变为1800元。”4月17日,在北京工作的刘小姐兴奋地告诉记者。
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居民个人迎来首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随着各地开通手机个税App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很多小伙伴都计算着2019年缴税情况,有人收到了一笔个税退税,也有人补缴了一笔税,也有人退税为0。
2019年1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了提高“起征点”、调整税率表和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对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有利于平衡不同所得税负,能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作用,也与世界绝大部分国家税制相接轨。由此,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应运而生。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记者表示,个税实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是个税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目的在于保证个税申报和征缴的公平公正性和透明化,让个人对全年收入和应享受的抵扣政策进行完整梳理,确保收入真实、缴纳合理,可以有效避免个人多交税和偷漏税,建立个人诚信和有效退税机制,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和缴税义务。
巨丰投顾投资顾问总监郭一鸣对记者表示,新个税法改变了原有的纳税方式,月度预缴后进行年度汇算可以更加精准、全面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更好保障纳税人的权益。此外,也能相对准确地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并不是所有纳税人都必须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业务,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即无须办理年度汇算,包括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标签:个税
用户评论(已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