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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所有人都要办理吗?

本站整理 2020-05-11 14:29

  综投网(www.zt5.com)05月11日讯

  为顺利完成新税制实施后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12月14日相继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1,以下简称“94号公告”)、《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2(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政策说明,在对部分事项作出明确的同时,也就一些征管规定向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9年12月26日前就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进行意见反馈。

  随着上述两份文件的发布,2019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正式拉开序幕,有关个人或企业也应尽快启动相应的准备工作。为此我们将陆续推出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系列评论;在本期税务评论中,我们将以此次发布的94号公告以及征求意见稿为基础,介绍相关政策要点并进行解读。

  1.什么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是指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将全年的综合所得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费用进行汇总,按税法计算全年综合所得的最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再减去当年度已经预缴的税额,得出该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对于2019年度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按以下公式计算补退税额:

  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2.所有个人都需要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吗?

  不是,只有符合条件的中国税收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首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需要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必须为中国税收居民。因此,对于在中国无住所的个人(例如实践中的大部分外籍个人),如果2019年在境内居住累计未满183天,则不构成中国税收居民,无需办理2019年度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其次,对于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个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无需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94号公告和征求意见稿对于需要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无需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情形进行了列举。

  需要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居民个人 无需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居民个人

 

标签: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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