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投网(www.zt5.com)1月5日讯
唐山打响2020年房地产限售第一枪。
1月4日,据唐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信披露,近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加强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行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等进行了规范。通知明确提出,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自网签之日起4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目前为止,全国限售都是针对不动产登记证,只有唐山是针对网签的限售。按照唐山正常新建商品房网签到取得交易资格,本来就要三年以上。网签到交房需要一年以上,办理房本平均需要一年多。从网签到交易,时间本来就可能就不止42个月。这个限售政策只对部分现房可能有影响,对期房为主的新房影响不大。
根据《通知》,唐山市为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将着力抓好房地产市场稳控,遏制投机炒房,进一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特别是在房屋交易时间方面,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自收到全部购房款或首付款当日,在房地产主管部门网上交易平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售楼处显著位置公示所有房源成交情况。
《通知》规定,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超出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相互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房价,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一套一标等规定。严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唐山市早在2017年就发布了针对“外地炒房团”的限购政策,此次限售政策的颁布,被业内认为是唐山楼市调控2.0版本。根据限购规定,2017年4月14日起,非唐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上签约时间为准),暂不得在市中心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住房。违反规定的,住建部门不予办理网上签约手续。
商品住宅涨幅位列第一
据了解,唐山此次发布的限购政策,与近期唐山市房价过快上涨有关。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11月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数据显示,2019年11月,唐山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上涨1.9%,同比上涨11.9%,相比2015年上涨了37.3%。环比上涨幅度与银川市并列第一。
二手房方面,2019年11月,唐山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上涨1.8%,同比上涨14.7%,相比2015年上涨了30.3%。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位列第一。
从上述数据看,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唐山市近期房价上涨幅度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均遥遥领先。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此次唐山出台了楼市新的管控政策,和当前唐山房价过快上涨等因素有关。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在最新一期公布的全国70城房价指数中,唐山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涨幅位列全国第一,所以稳房价动作势必需要强化。从此次政策也可以看出,实际上对于房企、中介机构以及购房者等,都给予了明确的管控内容。这也是2017年4月唐山实施限购政策后,第二次较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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