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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广东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人民网 2019-08-12 09:42

  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综投网(www.zt5.com)8月12日讯

  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制度,该厅对《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并对外征求意见,时间截至8月21日。根据征求意见稿,城乡居保个人缴费标准将由十档调整为九档。

  个人缴费标准拟分180元~4800元九个档次

  2014年省政府颁布《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粤府〔2014〕37号,简称“37号文”)以来,国家和省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政府为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保险费征收模式等政策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拟对37号文进行修订。

  根据征求意见稿,城乡居保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广东省户籍,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保的筹资方式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相结合。

  征求意见稿拟调整个人缴费。现行规定(即37号文)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季度或月的方式缴费,多缴多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种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

标签:养老金养老金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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