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投网-分享投资理财知识网站 加入收藏

财经快讯

首页 > 股票频道 > 正文

科创板交易规则 科创板新股申购条件

本站整理 2019-09-16 16:42

  (4)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二类: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其IPO通道共有两个(任选其一):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第三类: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其IPO通道共有两个(任选其一):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此外,科创板发行条件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持续经营满3年;发行后总股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股本占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比例不低于10%);公司法人、董监高在近3年经营诚信守法。

  三、注册程序:IPO审核周期最长4个月(5+3+20)

  科创板率先在A股市场采用注册制,并赋予证交所独立的IPO审核权,这既是科创板对IPO包容性及审核高效率的要求,更是证监会放权归位、强化市场监管、严查严打证券违法犯罪的监管理念的重大转型。

  如果说,近两年来A股市场IPO审核周期已从过去的3年缩短为1年,那么,科创板则再将IPO审核周期大幅缩短为4个月内,即5个工作日内上交所做出是否受理决定+3个月内上交所做出是否同意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意见,+20个工作日内证监会做出是否同意注册决定。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注册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交易所申报。交易所收到注册申请文件后,5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交易所应当自受理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形成审核意见。

  交易所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意见。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将审核意见、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做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

  中国证监会在20 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做出同意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在IPO审核上,证监会根据“负面清单”拥有一票否决权。

  交易所因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做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或者中国证监会做出不予注册决定的,自决定做出之日起6 个月后,发行人可以再次提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自做出之日起1年内有效,发行人应当在注册决定有效期内发行股票,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 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四、投资者准入门槛:50万元+20个交易日+24个月

  由于科创板允许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再加上创新企业不以净资产规模及历史盈利水平论英雄,这意味着传统的市盈率与市净率估值方法或失效,估值与投资风险将增大,这也是科创板+注册制的包容性特质。为了隔离风险、保护小散,科创板设置了投资者适当性条件。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申请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2)参与证券交易 24 个月以上。也就是说,不能同时达到这两个条件的小散,将被科创板拒之门外。

  五、网下配售:IPO定价市场化,小散可间接参与

  科创板IPO定价将市场化,不设23倍发行市盈率的上限管制。在网下配售环节,应当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QFII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以下统称网下投资者)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确定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申购。

  应当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50%优先向公募产品(公募基金及公募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及保险资金配售,而且优先配售比例应当不低于其他投资者。

  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7年12月修订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规定:个人投资者若要获得网下投资者资质,可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向协会推荐注册,更重要的是其在新股发行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前20个交易日的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值必须达到1000万元。

  不过,科创板允许战略配售基金及其他公募产品参与网下配售,这意味着一直无缘参与网下配售的“小散”,可以通过购买战略配售基金及其他公募产品,间接参与网下“打新”。

  六、网上申购:市值配售存在弃购、破发风险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金融资产50万元)且持有市值达到 10000 元以上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也就是说,科创板网上申购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达到“50万元+20个交易日+24个月”的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第二,账户市值至少达到10000元。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换句话说,如果你没有达到50万元的准入门槛,即便你持有30万元的账户市值,也没有资格参与科创板新股申购。

  实际上,科创板在引入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同时,照搬了A股网上市值配售的旧办法,它仍将“打新”作为一种稳赚不赔的“福利”,平均摊派给持有账户市值的股民购买,这会数倍放大股民打新风险。因为科创板不同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它是市场化IPO定价,并废除了23倍发行市盈率的上限管制,科创板一、二级市场差价将明显缩窄,因此,科创板新股上市首日“破发”的风险大增,如果只让持有市值的投资者打新,那么,传统的打新福利可能会变成“破发”风险,让股民蒙受损失,更糟糕的是,因为新股申购不需要实体资金,它只是一种虚拟申购,大量投资者在悲观时有可能主动放弃中签后的缴款,最终导致发行失败。这样的制度漏洞所引发的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应引起监管层及上交所高度关注。

  因此,我建议,科创板应废除“市值配售”,只要有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都可以参与网上申购,而且必须是实体资金足额申购,对每个账户设置申购上限。这样的网上申购办法可能与科创板+注册制更匹配。

标签:科创板

用户评论(已有0条评论)

昵称:
表情
发表评论
注: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哦,请文明发言!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7*24小时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