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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商品房摇号新规 明确剩余及退出房源销售规则

本站整理 2021-05-08 15:08

  普通购房家庭咋排序?退出及剩余房源如何销售?权威解读来了!

  5月7日,成都市住建局会同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都市住建局进行了解读。

  1.为何出台《通知》?

  答:2020年11月14日,市住建局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社会反响良好,但个别报名登记人数在房源数3倍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出现了无房居民家庭人数少于房源数的现象。为进一步增进我市商品住房公平公正的摇号排序选房环境,出台了此《通知》。

  2.《通知》提出要加强购房资格预审,为什么?

  答:《通知》提出加强购房资格预审工作,提高购房资格复核效率。通过细化预审资料及报名登记要件标准,提升资格预审的准确性、精准度,避免资料缺失人员报名成功但复核又不通过,引发争议。

  3.普通购房家庭排序规则是什么?

  答: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若具备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总数不足房源数3倍时,由已报名登记的普通购房家庭参照无房居民家庭排序规则依序递补,直至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员总数达到房源数的3倍,具体排序规则为:

  第一顺序: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并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

  第二顺序: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

  第三顺序:不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但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并具有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

  第四顺序:不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但具有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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