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亮点
88万居民人均月增100元
按照国家要求,北京市2019年继续落实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这两项养老金标准,全市享受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群体人均每月增加100元。这一待遇调整惠及88.88万城乡居民,预计6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介绍,在2018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及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的人员,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每人每月增加95元;为了进一步体现向老年人的倾斜政策,对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再增加10元。已经领取待遇的人员基础养老金人均达到810元,福利养老金人均达到725元。
另外,自2019年1月1日起,符合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15元。
伤残津贴最高增加380元
今年,北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在伤残津贴方面,一级伤残增加了380元。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将惠及1.5万人。
具体调整方案为: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增加380元,二级伤残增加360元,三级伤残增加340元,四级伤残增加320元;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00元。
此外,由于北京市2018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口径的变化,护理费的调整方案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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