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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疫情医保政策 疫情医保相关问题及解答

本站整理 2020-02-28 15:06

  缴费篇

  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期如何规定?

  延长医疗保险费征缴期。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保险个人缴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疫情防控期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征缴期间暂延长至疫情防控结束的次月月底。延长缴纳期间,不影响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城乡居民医保缴纲是否可以网上办?

  可以的。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等渠道申报缴费。

  异地就医篇

  异地就医患者是否可以网上备案?

  可以。积极倡导异地就医患者进行网上备案,通过关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登录“河北省异地就医备案平台”,自助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操作。

  对于,无法完成网上备案的,视同备案,疫情结束后实行现金报销。

  非因工意外伤害在异地就医住院是否可以网上备案?

  省本级参保人可以。对于省本级参保人员发生非因工意外伤害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通过关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在“非因工意外伤害登记”模块中进行自助备案,出院后使用社保卡直接结算。

  报销篇

  疫情期间未去经办大厅办理报销手续,以后是否还能去报销?

  医疗费用可以延期报销。对于参保人在疫情前或疫情期间因急诊等特殊情况发生现金医疗费用,需要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报销的,可以在疫情过后半年内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不受原规定时间限制。

  经办大厅是否可以办理业务?

  可以。全省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不间断,办公场所室内通风、清洁消毒,引导办事群众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为参保群众提供了整洁、安全的经办场所。鼓励网上办、电话办、少见面少聚集。

标签: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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