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投网-分享投资理财知识网站 加入收藏

金融知识

首页 > 知识频道 > 正文

个税年度汇算可以不申报吗?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不办理?

本站整理 2020-04-15 09:13

  综投网(www.zt5.com)04月15日讯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您就需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税款,您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如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款,您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

  同时,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经国务院批准,如果您的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但需要年度汇算补税或者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且在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么您无须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也无须补缴税款。如果您多预缴了税款,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无论多小的税款,您都可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如果您放弃退税,那么也不用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如果您在2019年度是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19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2.2019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3.2019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

  4.不申请退税的。

标签:个税

用户评论(已有0条评论)

昵称:
表情
发表评论
注: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哦,请文明发言!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7*24小时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