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投网(www.zt5.com)04月15日讯
办理年度汇算时,您除了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外,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填报的信息,需仔细核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与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需留存5年。
在办理年度汇算前,您需要准备好您的收入、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延养老保险)、捐赠、税收优惠、已纳税款等相关信息或资料,以备您填报申报信息时使用。
除申报表外,还需要报送其他资料吗?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但如您存在以下情形,需同时附报相关信息:
1.自然人重要基础信息(手机等有效联系方式、银行卡)发生变化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提供最新的基础信息;
2.新增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或者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补充或者更新相关信息;
3.新增申报商业健康保险扣除的,需要报送《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提供税优识别码、保单生效日期、保费、扣除金额等信息。
4.新增申报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扣除的,需要报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提供税延养老账户编号、报税校验码、保费、扣除金额等信息。
5.申报准予扣除的公益慈善捐赠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捐赠扣除明细表》,提供受赠单位名称、捐赠金额、凭证号等信息。
6.申报减免个人所得税的,需要提供《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说明减免类型和金额等。
7.如您还有境外所得,申报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提供境外征税主体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完税证明、税收缴款书或者纳税记录等纳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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