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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常州购房落户政策:社保满1年 就业居住满5年可落户

土流网 2019-03-29 14:22

  综投网(www.zt5.com)03月29日讯

  2019年2月11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常州市户籍准入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文件》),取消了投资纳税落户设置,放宽了准入条件,在常州市就业居住5年以上人员可落户,此外,还降低了购房和投靠准入门槛。

  在落户这一项,《文件》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条件。高校毕业生、高级技师、技师、留学归国人员在当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当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的,可以申请落户。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当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1年的,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此外,《文件》还放宽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人员的落户条件。《规定》第九条明确了在当地就业居住5年以上人员的落户条件:租赁房屋并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5年的人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另外,此次常州市出台的规定中,还放宽了租赁房屋准入门槛。《文件》显示,只要在当地租赁并经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5年的人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均可以申请落户。也就是说,在常州当地租住满五年并满足上述条件者即可落户。在购房方面,《文件》一是取消了购房迁入房屋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迁入后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的限制;二是取消子女与父母相互投靠且迁入后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的限制;三是放宽80周岁以上老人自愿投靠成年子女且不受被投靠人是否为家庭户口限制的落户条件。常州是江苏首个出台房屋“限售”政策的城市。

  附原文内容:

  常政发〔2019〕17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户籍准入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户籍准入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户籍准入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户籍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户籍准入管理,适用本规定。

  符合本规定的非常州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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