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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德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宁德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本站整理 2021-04-20 16:04

  规范贷款政策。取消申请贷款的房屋产权时间限制。明确贷款额度应当符合四项标准,不超过管委会确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价款扣除首付款后的金额,首付款比例由管理中心拟定并经管委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执行,但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申请人家庭月收入应高于其公积金贷款月应还款额的两倍;不超过管委会确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的可贷额度。

  完善贷款条件。对原有贷款条件的政策进行整合。删除“贷款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未提取使用过公积金账户余额”,实行“即提即贷”;将“无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结清满一年”修改为“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删除“共有房产所有权人申请贷款的,可共同申请贷款但不设定二次抵押”。修订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担保,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以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或其他房产现值全额设立抵押。明确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作为共同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并共同承担公积金贷款的偿还责任。

  提高服务水平。简化贷款申请材料,取消户籍证明、收入证明、评估报告等。删除提前还款的相关规定,提前偿还贷款无需贷款发放12个月后,无需每次不低于1万元,无需提前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加强贷后管理。依据《民法典》修订抵押房产处分的规定,规定“抵押人违反借款合同约定,未经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书面同意处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赠与、转让、设立居住权、出资、重复担保、迁移、改为公益用途、改建、分割等”。

标签:公积金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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