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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利率要不要转LPR?银行房贷利率转换时间

本站整理 2020-08-24 11:33

  房贷利率“换锚”期限将至,而对房贷一族来说,个人房贷利率的变化是他们最关心的事,选择不同的还款方式,也直接关乎月供增减。

  记者近日走访部分银行网点,了解到各家银行房贷利率“换锚”时间不一:部分国有大行选择8月25日起统一为客户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部分中小银行则在5月份或7月份已经为客户统一转换。

  走访过程中,多位个贷经理向记者表示,从春节过后就开始通知客户做房贷利率转换的工作,目前对于大部分购房者已经办理了转换,但是犹豫不决的客户依然有。同时记者了解到,若不接受批量转换规则,可与银行提前联系或者转换后协商撤销。专家表示,不管转换与否,都会面临利率风险。应考虑包括贷款价格、贷款期限、贷款余额、未来利率走势等因素,综合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利率转换方式。

  银行房贷利率

  “换锚”启动时间不一

  去年年底,央行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商业银行应自2020年3月1日起与存量贷款客户正式切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原则上存量贷款利率定价基准切换工作要在2020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简单说,如果选择固定利率,未来贷款利率值将固定不变;如果选择“LPR+加点”浮动利率,利率水平将随市场利率水平变化。

  据记者了解,多家银行已经完成了存量房贷利率定价基准批量转换工作。其中,浦发银行、南京银行等多家银行已于8月前进行了批量统一转换。也有部分银行正在启动相关转换工作。

  例如,8月12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5家国有银行均发布公告称,将于8月25日起,将符合转换条件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批量转换为LPR定价。

  据记者梳理发现,五家国有大行此次批量转换的规则基本一致,即转换后的贷款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份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同时,多家银行提醒,若不接受批量转换规则,可与银行提前联系或者转换后协商撤销。根据各家银行公告,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5月底之前我们行已经完成转换工作,但是对于不愿意接受转换的客户也可以撤回。” 某银行的客户经理告诉记者,近期银行工作人员正在统计名单。

  也有客户经理向记者坦言,此前银行已通过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通知客户进行存量房贷定价基准的转换。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其实已经办理完了,但是仍有部分客户犹豫不决。“对于这部分客户做解释工作要花一点时间,尤其是老年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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