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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个税改革最新消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本站整理 2018-11-05 11:25

  买房的人享受到了扣除,租房者也不例外。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万元(每月12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专家认为,这样的扣除标准较大程度覆盖了全国平均租金支出水平,同时兼顾了各地租金水平的差异性。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总体上略高于房贷利息扣除标准,体现了对租房群体的照顾。

  随着当前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如何赡养老人成为社会焦点,在专项附加扣除中引入赡养老人支出也引发关注。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认为,将被赡养老人规定为60岁(含)以上老年人,与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以及当前退休年龄一致,社会易于接受。此外,用税收扣除的方式,把子女和老人更多连接在一起,通过享受税收扣除,间接让子女对老人的义务能够有途径表达,更加强调了责任感。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将随着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据悉,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许建国指出,总体看,此次公布的办法较好地兼顾了公平和效率,减负力度超出预期,税收征管也力求简便易行,尽量避免让纳税人提供各种证明。“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角度看来,就是极大地简化这六项扣除的程序和方法,给我们的纳税人提供最大的便利。”

  鉴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涉及面广、实施情况复杂,国家正在加快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防范虚假骗税逃税行为,确保征管风险可控。

标签:个税个税专项扣除个税改革2018个税改革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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