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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房地产税立法消息:房地产税开征时间或在明年?

本站整理 2019-03-06 08:38

  综投网(www.zt5.com)3月6日讯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及房地产税,原文的表述是“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说明传闻多年的房地产税的征收已经落定,开征仅仅是时间问题。

  《报告》将房地产税纳入到地方税种中,意在补充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足的资金缺口,健全地方税体系的表述,也暗含逐步替代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收入过度依赖的意味。

  此外,“健全”一说还蕴含更深意味。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健全一词的释义为:(事物)完善,没有欠缺。因此,健全意味着「补充和增加」,而非「统筹兼顾」。说明房地产税很可能将是新增税种,而非此前房地产业界和购房者所期待的,以房地产税为龙头,一揽子统筹调节房地产交易各个环节,增减有度地对房地产各项税费加以调节。

  《报告》也明确了房地产税的开征将「立法」作为先决条件。其实,早在2018年人大立法工作计划中,房地产税法就被列为预备审议项目,即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在当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2019年人大虽尚未公布立法工作计划,但3月4日,在全国人大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张业遂在回答新华社记者提出的2019年立法工作时并未提及房地产税,说明该税种很可能仍处在“预备审议项目”中,税法的编纂尚未成熟,所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用「稳步推进」来加以表述。

  而对于房地产税推出的时间表,《报告》中也透露出些许端倪。

  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回顾2018年工作时提及,“扎实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任务取得积极进展。”三大攻坚战中,「改革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是其中之一。

  所谓「市场调控机制」,相信是以市场化的调控手段,逐步替代此前全国执行的以“五限”为代表的行政干预手段。而在当下,可以预见的市场化调控机制,除《报告》中强调的住房保障体系外,便是与之并列的市场体系中,计划在住房持有环节征收的房地产税。

  综上,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的改革完善时间表,很可能将与房地产税的开征时间表同步。

  那么,「攻坚战」的实施现状如何?2018年政府工作「制定并有序实施三大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可见,如果房地产税处于积极推进的进程中,那么以2018年作为起始时间来规划,“三年”,将可能是房地产税完成开征前准备工作的最后期限。

标签: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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