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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武汉购房新政策 受疫情影响的可顺延交付时间

本站整理 2020-05-14 09:28

  综投网(www.zt5.com)05月14日讯

  4月28日,记者从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因疫情导致商品房延期交付引发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教育局、人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商品房交付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武汉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购房者最关心的几件事终于落了地。指导意见的出台,不仅回答了购房人的问题,也为部分进入司法途径的案件表明了态度。

  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交付的,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

  意见中指出,买卖双方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约定交付时间在2020年1月24日及以后的商品房项目,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交付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交付时间。

  顺延时间可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有关合理确定项目工期的要求,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个月,买卖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就延期交付事项告知购房人。

标签: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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