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投网-分享投资理财知识网站 加入收藏

股市新闻

首页 > 股票频道 > 正文

霍普股份闯关IPO疑云 没中标也能签合同?

本站整理 2020-04-27 10:28

  霍普股份IPO

  综投网(www.zt5.com)4月27日讯

  2020年初,中国证监会官网披露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普股份)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书)。

  霍普股份的主营业务是建筑设计。《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公司公布的2016年年报与其招股书中披露的2016年度财务数据有多处不一致。这背后或与其股权激励有关,2016年至2018年,霍普股份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累计费用达3898.2万元。而2016年至2018年,霍普股份累计净利润为7564.47万元。

  此外,霍普股份的某棚改建筑设计项目单价达55元/平方米,远超出正常价格水平。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披露,该棚改项目的中标方并非霍普股份,而是另一家公司。霍普股份却表示,其与该项目的招标方签署了1197.97万元的合同,该项目的招标方还是霍普股份2017年的第五大客户和2018年的第四大客户,2017年及2018年,霍普股份分别对该公司确认了452.06万元和621.59万元收入。

  霍普股份董事会秘书宋越称:“这可能是政府平台的一个代建项目,我们签合同签得比较早,签完了之后,项目被那个(政府)平台收购了,需要补手续,手续补得比较后(晚)。因为我们是不做施工图的,我们就跟天华合作,天华做的施工图,施工图主要是要盖章报建,但是天华也委托我们签了这个合同,也做了手续,就是那个中标单位,这个我们也咨询过律师,没有什么问题。”

  棚改项目属于公共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要求,是必须要进行招标的。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曹竹平律师认为,应当通过招投标,而未进行招投标所签署的合同,依法可以被宣告无效。

  霍普股份前后披露数据差异最大的两项为归母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分别相差了2295.51万元和1471.74万元

  不一致的财务数据

  2017年11月30日,霍普股份发布了终止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告,最后披露的年报为2016年年报。此后,霍普股份没有公开披露年度财务数据,直至此次递交招股书。

  霍普股份2016年年报显示,公司总资产约为1.31亿元,总负债约为913万元,所有者权益约为1.22亿元,营业收入约为0.96亿元,归母净利润约为1225万元。

  霍普股份招股书披露,2016年,其总资产约为1.24亿元,总负债约为1685万元,所有者权益约为1.07亿元,营业收入约为0.95亿元,归母净利润约为-1071万元。

  这意味着,霍普股份招股书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其2016年年报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差异。其中,数据差异最大的两项为归母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分别相差了2295.51万元和1471.74万元。

  经过逐项对比霍普股份两份材料中合并利润表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霍普股份2016年年度净利润前后披露的差异,与“研发费用”科目关系紧密。在霍普股份2016年年报合并利润表中,并没有“研发费用”科目,而在其招股书中有该科目。

  霍普股份解释称,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新增的“研发费用”项目,由“管理费用”拆分而来。霍普股份2016年年报披露,其2016年度管理费用为2530.35万元,但招股书显示,公司2016年度管理费用为2971.76万元。如果将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单列,会导致管理费用的减少而非增加。因此,霍普股份招股书中披露的2016年1883.75万元研发费用,并非完全源自管理费用。

  霍普股份2016年年报显示,其管理费用中包含的研发费用为1570.35万元,而若扣除此部分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剩余960万元。

  可见,霍普股份的财务数据之间存在矛盾。那么,将研发费用单列后,霍普股份招股书中披露的管理费用为何是增长的?

  对比霍普股份招股书和2016年年报披露的数据后,记者注意到,之所以招股书披露的管理费用更高,最大的影响因素源于股份支付。霍普股份在披露2016年年报时,“管理费用”并未包含1975.99万元的“股份支付”,但其在招股书中进行了列示。

  高额的股权激励

  霍普股份在招股书中提及:“2016年度、2017年度期间费用占比较高,主要受股份支付的金额影响较大所致。”同时,“2016年至2018年,公司因股权激励行为产生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1975.99万元、1130.08万元和792.13万元。”

  即霍普股份2016年至2018年,累计因股权激励行为产生股份支付费用为3898.2万元,而2016年至2018年,霍普股份累计净利润为7564.47万元。

  霍普股份在2016年年报披露称:“公司在2015年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副总经理(非在册股东),模式为限制性股权(公告编号为2015-006)。”

  根据霍普股份编号为2015-006的公告披露,股权激励所涉及的股份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普控股)向激励对象定增的方式完成,彼时,霍普控股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89222元由激励对象以195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全部出资到位后,注册资本变更为5389222元,因霍普控股持有公司90%股份,认缴完成后,激励对象间接持有公司195万股股份。

  霍普股份2016年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霍普控股已于2016年2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激励对象杨赫、沙辉已成为霍普控股的股东,持有霍普控股的比例分别为3.89%和3.33%,杨赫于2016年12月22日缴纳35万元股款,沙辉于2016年12月27日缴纳30万元股款。

  霍普股份招股书则披露,杨赫为霍普股份的董事、副总经理、设计总监。沙辉为霍普股份的副总经理。杨赫、沙辉对霍普控股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89%和3.33%,这意味着杨赫、沙辉持有的股份前后未发生变化。

  那么2016年至2018年,霍普股份累计因股权激励行为产生的3898.2万元股份支付费用从何而来?为何霍普股份2016年年报中“管理费用”项下并没有列示股份支付,招股书中却又列示了呢?

标签:IPO

用户评论(已有0条评论)

昵称:
表情
发表评论
注: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哦,请文明发言!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7*24小时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