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亲、丈夫一起讨论股票
记者注意到,该案涉及金额之大,近年来少见,那么蒋某究竟是如何做到的呢?
蒋某供称,其于2010年3月份开始在某基金公司工作,7月正式担任基金经理职务。
过了几个月其父亲跟她说手里还剩了一点钱,并把钱放在了二女婿黄某1的证券账户内进行炒股,其没有制止。
在其任职期间,其父亲有时会问她有没有好股票,她就会推荐几只,有时怕他记性不好,还会把股票的名称写在纸上给他。推荐的股票有亚厦股份、金螳螂、碧水源、蓝色光标、大华股份、歌尔声学等几十只股票。有时其父亲身体不好,或者外出旅游时,会把黄某1账户交给丈夫王某2代为操作。
王某2也供述,蒋某任职期间,在家经常和其讨论股票,说一些她自己看好的股票,说一下对个股的研究、调研情况以及看法。蒋某回家经常带着行业精选基金当日的持仓明细,其能看到,也会和蒋某交流公司为何会买某只股票。
另外,蒋某去外地出差调研时,王某2会问她去哪家公司。调研回来后,也会和蒋某交流调研情况。蒋某经常将公司的电脑和资料带回家,其都可以查看,包括她们公司基金的持仓明细,都没有回避。
文书还显示,在蒋某担任基金经理期间,其丈夫王某2没有正式工作,大部分时间都是协助其大哥王某1做股票。王某1手中控制使用的证券账户有陈某1、罗某、杨某1、贠白某、杨某2茹、胡某、林某等(以下简称账户组)。
王某2还表示,2012年年底,其一家三口去美国时,蒋某曾发现其晚上起来操作股票,其说帮王某1看几个账户,她非常不高兴。
一审判决时的文书记录也显示,近30亿的成交金额和获利1.1亿元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其中主要的成交额和获利就来自于账户组。
具体来看,蒋某1、王某2使用黄某1证券账户买卖相同股票89只,累计成交金额约2.5亿元,非法获利534.3万元;王某2等人使用陈某1、罗某、杨某1、贠白某、王某5、杨某2茹、胡某、林某等8个证券账户买卖相同股票,累计成交金额27.5亿元,非法获利1.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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