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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期货遭遇恶意做空 郑商所市场监察部已介入调查

本站整理 2018-10-24 13:50

  综投网(www.zt5.com) 10月24日讯

  10月21日晚,13名期货投资者向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实名举报,苹果期货价格1901疑似被做空,损害投资者及果农利益。对此,凤凰网财经联系到郑商所负责信访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做多和做空都是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是否违规需要市场监察部进行调查。

  在发给郑商所的实名举报信中,投资者表示,2018年9月27日,苹果期货1901合约走势出现异常交易,开盘5分钟价格下跌399点,成交量近98000手,单边近49000手,按照12%保证金计算涉及资金7亿元。投资者据此怀疑,可能存在关联交易,并称传言显示有大空头砸盘行为。

  截至发稿,投资者尚未收到郑商局的回应。对此,郑商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凤凰网财经表示,郑商局处理投资者的举报邮件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的时间回复。

  该工作人员称,“做多和做空肯定都有发生,这是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目前苹果期货1901的价格相对较高,达到12000元左右,下跌399点只占不到3%,不能肯定必然存在操纵市场的行为,仍需要证据进行确认。

  在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看来,9月27日苹果期货1901合约的价格变动只是盘面异动,从数据来看和违规之间还存在很大距离。并且,王智斌解释称,违规受控只是一个通俗的说法,具体存在哪方面违规行为涉及到具体的认定标准。而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和它的一些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期货里面其实不存在这个问题。”

  投资人还在举报信中对交易所的违规处罚标准提出质疑,投资者认为“在对违规做多与对违规做空的处罚中,交易所处置不一,违规多头处罚相对较重,空头违规处罚次数远远少于多头违规处罚次数”。

  对此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郑商局的处罚措施与交易方向无关,只看是否存在违规交易行为和异常交易行为。处罚做多重、做空轻的做法是不存在的。”

  律师王智斌也向凤凰网财经解释,对做多和做空行为的处罚标准不一致是不存在的。“不管是做空还是做多,本身不会遭受处罚。证监会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做多或做空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交易所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投诉举报的、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线索进行审查,认为涉嫌违规的,应当予以立案调查。”

  郑商所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凤凰网财经表示,郑商所的市场监察部对市场异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如果调查发现确实存在违规交易行为,会将调查结果及处罚措施发布在郑商局官网。“有投资人举报提供证据的话,我们会有信访环节,将收集的资料转交给市场监察部。但即使没有投资者举报,市场监察部也一直在监控”,该工作人员说道。

  如果此次投资人的举报,最终认定存在违规行为,投资人可以如何挽回损失?对此王智斌表示,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具体的维权方式。

  例如在2013年8月的“光大乌龙指”案中,光大证券(601788,股吧)由于程序错误导致出现巨额买入,进而导致大盘指数在瞬间暴涨,随后光大证券隐瞒内幕信息开始高位对冲,导致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高位接盘。

  2015年9月,投资者向光大证券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案一审判决,判决显示投资者胜诉,光大证券需要向投资者做出赔偿。王智斌分析指出,在“光大乌龙指”案中,光大证券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因此法院判决光大证券向部分股指期货投资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而在另外一些案件中,产生的可能是期货合同纠纷。所以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王智斌表示。

标签:商品期货苹果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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